期货交易所结算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根据交易结果、公布的结算价格和交易有关规定,对交易双方的交易保证金、盈亏、期权权利金、手续费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资金清算和划转的业务活动。
期货交易所结算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根据交易结果、公布的结算价格和交易有关规定,对交易双方的交易保证金、盈亏、期权权利金、手续费及其他有关款项进行资金清算和划转的业务活动。
期货交易所结算制度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点:
1、实行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双方在开仓时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的一定比例的资金或者有价证券,用于保证履约义务的完成。
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由结算会员依照期货交易所规定缴纳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交易保证金是指由客户依照期货交易所规定缴纳的,用于应对客户违约风险的个人担保资金。
2、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根据当日公布的结算价格,计算出每个合约每个持仓方向上的盈亏,并从其保证金中扣除或者增加相应金额,使得每个持仓方向上的盈亏都得到了清偿或者收取。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可以及时反映市场价格变化对持仓方的影响,促使持仓方及时调整风险敞口,维持市场稳定。
3、结算担保金制度:
结算担保金是指由结算会员依据交易所规定缴纳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结算担保金由交易所专户管理,按照结算会员的交易规模和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4、风险准备金制度:
风险准备金是指由交易所按照规定从会员手续费中提取的,用于应对交易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的资金。风险准备金由交易所专户管理,按照交易所的风险状况进行动态调整。
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制度是期货市场的核心制度,是期货交易的基础和保障。
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制度体现了期货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也反映了期货交易的风险管理的理念。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制度不断完善和创新,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和变化,为期货市场的健康和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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