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约名称:明确注明期货合约的品种名称和上市交易所的名称,如“沪铜期货合约”(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2、交易单位:每手期货合约代表的标的物的数量,例如沪铜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5吨/手;3、报价单位:每计量单位的货币价格,例如沪铜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吨;4、最小变动价位:规定价格变动的最小单位,使得价格波动能够以较小的幅度进行,保障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5、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6、合约月份;7、交易时间;8、最后交易日;9、交割日期;10、交割等级;11、交割地点;12、结算方式。
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1、合约名称:明确注明期货合约的品种名称和上市交易所的名称,如“沪铜期货合约”(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
2、交易单位:每手期货合约代表的标的物的数量,例如沪铜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5吨/手。
3、报价单位:每计量单位的货币价格,例如沪铜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吨。
4、最小变动价位:规定价格变动的最小单位,使得价格波动能够以较小的幅度进行,保障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5、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设定合约价格在一个交易日内的最大波动范围,防止价格过度波动对市场造成冲击。
6、合约月份:指定合约的交割月份,一般为连续的多个月份,交易者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月份的合约进行交易。
7、交易时间: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包括日盘交易时间和夜盘交易时间(如适用)。例如,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日盘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5:00。
8、最后交易日: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通常是交割月份倒数第X个交易日。
9、交割日期:合约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通常是最后交易日后的第X个工作日。
10、交割等级:确定用于交割的商品的质量标准等相关等级要求,确保交割的商品符合一定的质量标准。
11、交割地点:指定合约实物交割的地点,方便交割的进行和商品的流转。这些基本条款共同构成了期货合约的框架,规范了期货交易的各个方面。
12、结算方式:合约的结算方式,包括日结算和期末结算。日结算是每日根据合约的收盘价进行盈亏结算,期末结算是在合约到期后一次性结算所有盈亏。
<上一篇 苹果期货有夜盘交易吗
下一篇>已是最后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