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理事长李正强日前表示,目前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和规则修改方案已经基本成熟。
大商所理事长李正强日前表示,目前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和规则修改方案已经基本成熟。
李正强是在12月7日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称辽宁检疫局)与大商所在大连联合举办的进口期货大豆检验检疫监管路演活动中作上述表述的。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1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试行进口大豆期货交割检验检疫监管改革措施。为了加快推动政策实施,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辽宁检疫局和大商所联合举办此次监管路演,对改革措施进行解读,并对进口大豆顺畅交割具体做法及合约规则修改方案进行了论证。
李正强说,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大豆消费国和进口国,去年大豆进口超过8000万吨。由于国内黄大豆2号期货交割不顺畅,期货交易不活跃,市场功能无法发挥。为了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国内大豆企业只能在美国进行点价和套期保值交易,这对中国企业非常不利。
李正强表示,自2014年起,大商所将活跃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列为全所重点工作,加大市场调研力度。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辽宁检疫局以及证监会期货部在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主要大豆加工企业、期货公司、粮食进口口岸以及交割仓库在合约修订等方面也积极建言献策,提出非常多宝贵意见。经过调研和论证,目前黄大豆2号合约和规则修改方案已经基本成熟,后续还将继续对修改方案进行论证和完善,使修改后的规则能适应大豆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下一步,交易所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证监会、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的指导下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促进进口大豆合约安全平稳运行。
辽宁检疫局局长潘城表示,此项改革措施的推出为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交割创造了条件,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激活了交易品种,顺应了市场期待;二是帮助企业规避交易风险,保障了粮食安全;三是推动了政策的进一步修订;四是将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拉动地方经济。
他表示,下一步检验检疫部门将与大商所继续合作,加快进行“进口大豆期货监管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并完成与国家质检总局的许可证审批、现货物流监管等系统的整合对接。制订切实有效的现货物流监管方案,采取GPS跟踪等多种方式对参与期货交割进口大豆物流进行监控,确保疫情不扩散、流向可监控。修改完善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及规则,在交割制度方面尝试创新,为买卖双方参与期货交割进一步提供便利,争取按照修改后的新合约及制度尽快挂牌交易,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做出更大贡献。
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植物检疫处处长黄亚军传达了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对改革措施实施工作推进的有关要求。黄亚军说,国家质检总局特别关注进口期货大豆交割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各方应共同面对、化解和防控政策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应将激活黄大豆2号与适应质量安全监管的标准相结合,并向国际标准转化。黄大豆2号期货的改革意义重大、备受关注。下一步,如何又稳又实地推进黄大豆2号期货相关改革措施是各方共同面临的重要挑战,各方应延续过去三年来求实、务实的研究作风,继续将改革试点做活、做细、做实。
大商所副总经理魏振祥主持了会议。来自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辽宁检疫局等15个直属检疫局、大商所及大豆现货企业、投资机构等80余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其中,参会的大豆现货企业年进口量达5000多万吨,占我国大豆年进口量61%。
<上一篇 大商所调整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和规则
下一篇> 期货中的‘豆一’和‘豆二’有什么区别?
相关阅读
市场向上动能缺乏 沪铅短期或将保持区间震荡
11月22日早盘,沪铅主力合约小幅走低,目前盘内...[详情]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焦煤期货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26日交易时(即11月25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