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在一起现货平台投资纠纷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下文简称津贵所)组织非法期货交易,裁定涉案全部交易无效,应赔偿原告投资者90万元。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在一起现货平台投资纠纷中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下文简称津贵所)组织非法期货交易,裁定涉案全部交易无效,应赔偿原告投资者90万元。
11月1日,消息不断发酵,加之之前已经有多数交易平台被媒体报道陷入交易纠纷,一时间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对此,津贵所于11月1日在其官网对此事作出回应,声称该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将提起上诉,并正在积极准备上诉事宜。以下为回应声明:
专家表态一审判决生效结果难定
针对此事件,新浪财经独家采访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于学会律师
对方就本次事件表示:
第一,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属于现货交易,虽然法院认定其为组织非法期货交易,但是津贵所并不是期货交易所,不归期货业相关监管机构监管。
第二,目前只看到媒体报道,没有看到具体的法律判决文书,有些问题不清楚。比如,我国民事诉讼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一般来说,此类案件应该归天津市法院管辖,而本案判决机关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不知什么原因。还有,本次宣判只是一审判决,并不是最终结果。现在不好谈具体意见。
法不责众?积重难返!
另有资深黄金分析师表示,这个判例本身来说,是一个比较孤立的案件,但由于牵扯到对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定性的问题,确实比较麻烦,天贵所的业务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有实物交割的,只是投资者不愿意去交割。
此外天贵所采取的是OTC模式,这个争议就非常大,因为客户跟会员之间是对立关系。目前看,如果将天贵所所有业务判定为非法期货,不太现实,因为其交易量超过百万亿,影响可能波及到全国上百万的各类现货投资者,由此可能会引发巨大的社会影响,目前要看天贵所的上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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