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昨日发布《期货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要求期货公司建立常态化的压力测试机制,建立健全压力测试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等。
中期协昨日发布《期货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要求期货公司建立常态化的压力测试机制,建立健全压力测试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等。
中期协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详见2版)时表示,相比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期货公司目前还没有建立一套压力测试工作机制。为了引导期货公司有序开展压力测试工作,在借鉴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压力测试经验的基础上,协会草拟了《指引》,指导期货公司建立健全压力测试机制,全面考虑风险状况,规范开展压力测试,确保公司在压力情景下的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保障公司持续稳健经营,从而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加强系统性风险的防范。
压力测试是期货公司采用定量分析为主的方法,分析测算假定的、极端但可能发生的压力情景下,期货公司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监管指标、财务指标、业务指标等的变化情况,评估期货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的过程。
《指引》要求,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常态化的压力测试机制,根据市场变化、业务规模、风险状况和监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压力测试应当全面覆盖公司及子公司各个业务领域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各类风险间的相关性。
《指引》明确,期货公司压力测试以定量分析为主,应当构建科学合理的数量模型,以确定和检验压力测试情景参数、风险因子相关性以及具体传导过程。数量模型的建立和修订,应当根据公司决策机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此外,为提高数量模型的有效性,期货公司可运用综合专家经验和判断的定性方法作为补充。
《指引》要求,期货公司压力测试包括综合压力测试和专项压力测试。综合压力测试是指期货公司对其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监管指标和财务指标进行测算,进而对期货公司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做出评估的过程;专项压力测试是期货公司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针对某一预期重大事项或某一突发风险事件的特定风险进行评估和测算的过程。
《指引》要求,期货公司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压力测试,期货公司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向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和中期协报送年度综合压力测试报告。此外,期货公司还应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并按要求报送压力测试报告。
北京某期货公司高管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在金融危机后,压力测试,特别是美联储推动的CCAR综合压力测试,被证明是非常有效且更具综合性的风险管理手段。期货公司对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逐年提高,但仍存在数据积累不足、专业人才缺乏、没有压力测试系统等问题,中期协此时推出《指引》,有利于促进行业建立全面有效压力测试体系,全面提升行业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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