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期权业务,可能一个券商客户经理一辈子都遇不上一单。”这是一位券商营业部投顾人员发出的感慨。
中介来分一杯羹
赚钱效应,不仅吸引了大型券商的青睐,也使得一些中介通过借道券商来分一杯羹。
记者在某网站上看到这样一则介绍:“亏损有限,收益无限。说到杠杆,可能一般投资者想到的是配资,但实际上,目前市场上还有一种比配资更有优势,资金运用效率更高,风险也更可控的金融工具,就是场外个股期权。”
记者与该客户经理取得联系,对方声称自己在帮助券商营业部推广该业务。“个人没办法直接参与场外期权,机构才是合格投资者,我们公司在证券公司有个专门的账户,如果你有看好的股票标的,可以把资金转给我们通道方,下指令买进或者抛出。”
“这个业务最大的优点就是不受行情限制,可以选择看涨或者看跌,根据不同的到期日支付少量权利金,就可以获得几十倍的权益金操盘账户,全仓买入的盈利都归投资者,如果方向错了,只要不到期,最大的亏损也就是权利金。”该客户经理表示。
“国内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并非法无禁止皆自由,而是法律允许才可以做。如果严格按照条文来执行的话,这种操作肯定是违规的。柜台衍生品证券公司是主要发起人,机构是交易对手,个人是没有资质参与的。”一位券商期权交易员表示,“另外万一平台跑路消失了,这都是潜在的风险。”
在华南一家券商营业部机构业务负责人看来,这是非法平台在做“黑庄”。“他们虚构了一个平台,然后客户互相做交易,场外期权涉及到保证金的安全问题,跟一家完全不靠谱的机构来做涉及很大的风险,而券商的场外交易不存在资金监管的问题,这种平台相当不靠谱。”
这一业务的盈利模式是怎样的?
简单说就是卖波动率。假设一个股票过去一年的波动率是30%,券商按照50%的波动率给期权定价,然后把这个期权卖给客户,之后券商在市场上通过对冲可以复制出一个30%波动率的期权(假设这段时间股票的波动率和过去一年一样),那么券商就相当于卖给客户50%、自己在市场上通过对冲“买到”30%波动率的期权,赚中间的差价。
尚无具体的监管文件
场外期权业务如此火爆,到底是否符合监管要求?业内持何种态度呢?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近期监管方面召集部分券商开展场外期权业务相关的研讨会议,会上场外期权业务规模较大的券商各自分享了经验。
到目前为止,个人介入场外期权业务的行为是监管层明令禁止的。9月27日,中期协以发文的形式叫停了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与个人开展场外期权业务,此前券商也被禁止与自然人开展场外期权业务。
“这块业务的主要风险和难点,在于下一阶段的市场走势。”上述期权交易员表示,“券商当然希望卖给客户的期权遍布在多个行业和公司,如果客户集中买某个特定行业,风险也就集中了,就像银行放贷希望放在不同的行业,这个角度上看,未来的市场风格才是明显的影响因素。”
也有营业部的机构业务负责人表示,场外期权最大的难点在于定价。“对于期权交易最重要的就是定价,如果客户询价后券商定不出合理的价格,客户就不会选择在这里交易。融资能力、定价能力是支撑券商开展场外期权业务的关键。”
业内人士认为,利用期权特性涉及基金专户、券商资管产品及银行理财产品等,不仅可以满足投资者个性化的需求,也增加了机构的获利工具,既要理性看待杠杆风险,也不应将该业务妖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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