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两起操纵期货价格典型案例:一起是姜为操纵“甲醇1501”期货合约案,这是全国首例操纵商品期货合约价格刑事案件。
有观点认为,对于期货市场操纵行为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设置,未来可从“交易金额”“占用保证金数额”“囤积现货数量”“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投资者实际损失”等绝对数额标准出发。
据了解,目前最高法关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司法解释初稿已经形成,正在征求意见。
司法界人士表示,期货市场法律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加快立法进程,尽快推出期货法。这有利于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为加强和改进监管提供法律保障。
莫落入不法分子“圈套”
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相比证券市场,期货市场违法行为数量虽然不多,但违法行为的风险外溢效应不容小觑。期货市场操纵行为,会导致虚假的供求关系,影响期货价格发现功能的正常发挥,阻碍期货市场套期保值、风险规避、资源配置功能的正常发挥。
期货领域专家表示,期货市场能够有效分散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并能够通过公开透明的交易机制形成真实、合理的商品交易价格,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期货市场实行保证金交易制度,能够调动少量资金进行较大价值的投资,具有“四两拨千金”特点,日益受到投资者的关注。
<上一篇 商品期货市场早盘走低 农产品板块跌涨互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