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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期货三个重刑 市场亟待加快期货立法进度-第9页

2018-1-22 12:14:00

近期,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两起操纵期货价格典型案例:一起是姜为操纵“甲醇1501”期货合约案,这是全国首例操纵商品期货合约价格刑事案件。

“如果有人将违法的触角深入到期货市场,利用投资者追涨杀跌的心理,通过期货现货两个市场实施‘花式’操纵,那么这必将扭曲期货市场价格,将广大期货投资者带入深渊。”上述期货领域专家说。

上述专家同时表示,如果出于对市场趋势的合理预期而做多或者做空期货合约,这属于正常的投资行为。而不法分子的违法性在于,他们为了谋取私利,利用资金或持仓优势逆市拉升或者打压合约价格,人为扭曲期货产品交易价格,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扰乱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这就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关于禁止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规定,构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所述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连续买卖合约,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或者为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囤积现货等手段操纵期货市场的违法行为。

投资者对于异动合约要理性判断,要用冷静的头脑和理性的思维去面对,切勿人云亦云,仅仅跟随市场价格变动讯号即追涨杀跌,一不小心落入不法分子圈套,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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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快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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