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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因素限制期货类产品规模 期货公司业务发展面临困难-第5页

2018-7-11 10:59:51

权益市场表现不尽如人意,商品市场没有太多大的趋势行情,再加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对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今年前5个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规模整体呈逐月下降态势。

今年上半年,期货公司备案的资管产品中有21只结构化产品,其中以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类产品居多。张鹏介绍,结构化产品目前可以备案,只是与之前不同,现在备案的结构化产品不再有“保本保息”。

2016年7月18日施行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提出,结构化产品不能违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在实际运行中,监管部门要求优先与劣后投资者收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比例要对等。“这一监管要求比今年4月27日出台的《意见》中对结构化产品的要求更为严格。因此,期货公司已经很少设立结构化产品。”周剑秋说。

周剑秋告诉记者,虽然信托公司仍可发售传统类型的结构化产品,但信托产品很难进行期货及衍生品投资。对于趋势性交易策略的期货类产品而言,只要在产品存续期运作得当,风险控制到位,能及时正确把握市场行情节奏,产品收益会很不错。“虽然结构化产品中优先级客户在产品净值为负的情况下也要承担一定亏损,但只要不出现极端行情,优先和劣后客户各自风险收益比都较为合理,产品发售成功的概率也会因此提升。”她说。

编辑:金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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