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郑商所发布通知,对动力煤期权合约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5月29日。同日,大商所发布公告,就聚丙烯(PP)、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和聚氯乙烯(PVC)期权合约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6月1日。这标志着上述期权...
5月25日,郑商所发布通知,对动力煤期权合约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5月29日。同日,大商所发布公告,就聚丙烯(PP)、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和聚氯乙烯(PVC)期权合约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6月1日。这标志着上述期权工具上市步伐加速。
根据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动力煤期权交易单位为1手动力煤期货合约,方便投资者对冲期货部位风险;动力煤期权最后交易日(到期日)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3个交易日,与已上市期权品种保持一致,以满足产业客户套保期限需求,避免给交割月运行带来风险;借鉴国际商品期权市场惯例和白糖等期权运行经验,动力煤期权行权方式设置为美式,期权买方可在到期日及之前任一交易日行权。
据了解,与郑商所已上市期权相比,动力煤期权合约具有三方面较为明显的个性化设计:一是动力煤期权最小变动价位数值最小(0.1元/吨),二是动力煤期权活跃月份期权合约挂出标准与化工品种PTA、甲醇期权保持一致,三是针对性设置动力煤期权行权价格间距。
动力煤期权是我国能源化工领域重要期权工具,其上市后将在促进我国煤炭和电力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此前,郑商所通过电话、邮件及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市场调研活动,对动力煤期权适用的业务规则及实施细则进行了梳理,认为郑商所期权规则制度具有通用性,能够满足动力煤期权上市需要。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07年起,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期货先后上市,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功能有效发挥。相关化工品种期权上市后将与期货市场形成合力,有效提升化工产业链的风险管理水平。
期权合约研发方面,大商所结合期现货市场情况和期货市场积累多年的经验数据,借鉴国际市场惯例,已先后推出豆粕、玉米、铁矿石和液化石油气期权,形成了一整套成熟、完善的合约规则研究和设计经验。从此次发布的期权合约规则征求意见稿看,上述3个期权合约与大商所已上市期权合约设计思路一致,适用于同一套规则体系,同时对行权价格间距、最小变动价位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设计。
具体来看,大商所3个期权品种沿用分段的行权价格间距设计思路,期货价格位于5000至10000元/吨之间时,行权价格间距为100元/吨,区间以下和以上分别取50元/吨和200元/吨。行权价格覆盖标的期货合约1.5倍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范围,便于满足交易者对平值、实值、虚值期权的避险需求。3个期权均为美式期权,行权灵活便利,可以降低期权集中到期对标的市场运行的影响,是国际市场商品期货期权的主流行权方式。
郑商所、大商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在期权合约研发过程中,充分听取了市场意见,与业内专家、产业企业、投资机构、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公司以及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了深入探讨。下一步,将根据市场反馈情况,进一步对合约进行优化,与各方共同做好上市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期权工具平稳上市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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