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9月13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企业抓紧做好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工作,要求推动煤炭中长期合同对发电供热企业直保并全覆盖,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需求,保持民生用煤底线;根据今年签订的中长期合同,发电供热企业和煤炭企业再签订一批中长期合同,将发电供热企业中长期合同占年用煤量的比例提高到100%。
据国家发改委9月13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企业抓紧做好发电供热企业直保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工作,要求推动煤炭中长期合同对发电供热企业直保并全覆盖,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需求,保持民生用煤底线;根据今年签订的中长期合同,发电供热企业和煤炭企业再签订一批中长期合同,将发电供热企业中长期合同占年用煤量的比例提高到100%。
在政策导向上,当前的关键方向是进一步发挥煤电长协作为动力煤压舱石的作用,针对重点的民生刚需环节进行全面保障。
那么目前的供应情况能不能做到呢?2020年,电力工业企业动力煤消耗量占总消耗量的69%,020年采暖季(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电力加供热的动力煤消耗量占总消耗量的72%。目前的总体供应水平全然可以满足电力供热企业的需求。如果按照新的政策要求,将发电和供热企业中长期合同占年度用煤量的比重提高到100%,不仅可以降低取暖季用煤成本,又可以进一步保障煤电企业用煤需求。
目前的配套政策也在加强这一政策的引导。在产地增产环节,要求增产保供的煤矿,增量部分需要补签长期协议,引导增量部分保民生用煤,降低刚需民生用煤对市场煤的需求份额。同时,在下游环节,严格执行能源双控政策,加强能源消费监管,推动高耗能行业的煤炭高效利用,进而降低下游整体煤炭需求。
这种政策导向也会引发一系列的传导效应。一是解决了电力、供热等民生用煤的后顾之忧,这些保民生的终端无论什么价格都要买下来,都摆脱了困境。作为“半政策”的动力煤需求主体,电力、供热市场对煤炭的需求或持续减少,推动了动力煤现货市场不断向“市场经济”转变。二是调整和优化煤炭供给方向,向重点企业提供增量供给;与此同时,高耗能行业对煤炭的需求减少,释放了原来的这部分供应。在市场煤炭在失去了民生煤炭的刚需支撑后,高煤价对于其他终端而言,成了不得不考虑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在利润不足以支撑高煤价需求的情况下,将被动地减少需求,从而改变煤炭市场的供需结构。在中长期内,对煤炭价格形成一定的压力。
所以,总体而言,这一政策既保留了民生用煤,又利用市场经济自发地调节目前煤价过高的非理性状态,避免了对民生用煤企业的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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