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期货交易所 > 正文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减免交割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的通知

2024-12-30 17:20:20

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1)各品种交割手续费暂免收取(含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交易所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手续费的业务);(2)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按优惠费率0.1%(年化)收取;(3)各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实施减半优惠;(4)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除外。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各品种交割手续费暂免收取(含期货转现货和标准仓单转让等通过交易所结算并按交割标准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2)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按优惠费率0.1%(年化)收取。 

(3)各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手续费实施减半优惠。 

(4)交易所认定的高频交易者除外。 

此前与交割手续费等费用相关的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编辑:金闪闪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我们尊重作者版权,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